声明人:马文华
2003年,教育局领导来我家做我丈夫的洗脑工作,丈夫坚决不同意,为了应付上级的压力,邪恶叫我替写一份“不炼功保证书”,我就给写了。声明:我当时写的“保证书”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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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