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韦屯义、丛民
99年7.20后,在经历过各种运动、打压、迫害而心有余悸的情况下,我和老伴做出一些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郑重声明:我们过去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