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华
被邪悟者迷惑了,做了一件不可饶恕、无法挽回的错事。把师父的法像和所有大法的书籍全都销毁了。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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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