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兆春
我丈夫(不修炼)把师父的法像烧掉了,我当时也没有制止。今后,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声明:我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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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