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聿虎
我是一个在7.20以前得法的。7.20以后,停止修炼四、五年之久。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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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