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海英
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起负面作用的一切行为现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