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成毓云
在女子监狱所写的“五书、不炼功的保证”,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所讲的三件事,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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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