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丽
在2001年我替我母亲向派出所写了“保证书”,现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