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清
我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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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