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赫
曾说过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及做过的对大法不敬的事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