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黎得清、罗克建、谢德云、薛秀芬、张倩、高淑芬、宗凤明、龚举成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