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福娟、董艳英、王宗香、王秀芬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7/144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