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金锁
99年7月20日以后,在单位的威逼下我写过“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声明: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我要继续修炼法轮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