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玉
我修炼大法7年。因很少学法,以前对传《九评》、退党团队很抵触。现在我认识到错了。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现在我要认真学法,讲真相,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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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