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连田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九九年大法受迫害之后就没坚持学。深感对不起师父。严正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师父安排的道路。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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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