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明
通过学法,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彻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郑重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加紧学法,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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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