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珍
我由于学法不深,99年7.20以后曾交出了大法书,很后悔,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现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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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