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裴凌云
99年后,单位曾多次开洗脑班给我洗脑,当时不明真相的家人还是代我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他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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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