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秀华
2000年我曾配邪恶签了字。知道自己错了。现在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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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