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玉添
二零零六年,我在“公安”局、看守所、洗脑班等地被迫所说、所写和所做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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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