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桂珍、任福田、陈志艳、吴国州
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努力学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