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锦凡
由于以前学法不深,2000年在邪恶的逼迫下所写的“不炼”的保证书,本人郑重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信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