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祖英
我在1999年7.20后,在居委会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声明:我原来向邪党写的“保证”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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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