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佟静
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论,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