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娟、付美英
对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