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雪芳
以前我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话,现声明作废。以后要跟随师父,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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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6/1439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