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淑媛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不久,我被恶警绑架到公安分局。由于法理不清,放不下对亲情的执著,在邪恶的胁迫和压力下,配合了邪恶,在“不進京、不参加集体炼功”的所谓保证书上签了字。后来恶警又多次到家来骚扰,逼迫写“保证”,给本人和家人造成很大的伤害和压力,我的怕心也越来越重了,还交了一本《转法轮》。近来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我认识到自己以前做的是最大的错事,对不起师尊和大法的慈悲苦度。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