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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淑兰

    2006年10月25日,我在上班的路上,被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几个恶警对我打骂、强行照相。因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找来三个妇女,有拿纸的,有拽胳膊的,有拽脖领的,有拽头发的,强行给我照了相。11月23日晚,他们又强行拽着我的手按了手印。他们这些做法都是对我的迫害,我坚决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一律不承认,特此声明:强行被照的相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我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跟师父回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4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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