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兰
在被非法拘留期间,亲属代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及我所说的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今后要更加努力学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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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44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