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蜡英
在邪党的强迫下我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现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44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