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华、林元香、刘春艾、李素珍
家人所代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44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