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立朋
我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文字及“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8/144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