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石艳华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我到农村讲真相,被人举报后,遭非法绑架到国保大队。由于没有学好法,很大程度上是常人在做大法的事,在强大的怕心作用下,我违心的顺从了邪恶的要求,告诉了自己的姓名、住址,并无可奈何的写了“不再张贴不干胶资料”九个字。这是对大法的犯罪,完全不是一个修炼人所为。严正声明:那天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