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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艳华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我到农村讲真相,被人举报后,遭非法绑架到国保大队。由于没有学好法,很大程度上是常人在做大法的事,在强大的怕心作用下,我违心的顺从了邪恶的要求,告诉了自己的姓名、住址,并无可奈何的写了“不再张贴不干胶资料”九个字。这是对大法的犯罪,完全不是一个修炼人所为。严正声明:那天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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