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修女
九九年下旬,在北京郊区,我曾默许同修代我签的“保证书”。二零零二年九月,街道派出所恶警又找到我,在常人心的带动下,我写了“保证”。严正声明:过去向邪恶所做的什么“保证”全部作废。走好今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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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