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吕焕芹
我是一九九八年正月得法的,一九九年年七月二十日恶党迫害大法后,我做了错事。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过错,跟师父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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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