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蓝凤
我作为大法弟子,因自身还有执著,曾对师对法说过不敬的话,自己非常惭愧,对不起师父的苦心救度。严正声明:对师对法不敬的言行一律作废。一定要纯净自己,归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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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