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欣、谢有河、于桂芹、马小影、张秋艳、孙贵玲、孙照仁、赵英、兰玉洁
七二零以后,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9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