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华英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曾经否认和诽谤过大法和师父。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正确行为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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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