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桂芹、王建梅、陈吉芬
“七、二零”时曾走过弯路,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到底,信师、信法,助师正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