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舂汛凤、叶平芳、翟良珍、米福玲
在洗脑班,别人代写和自己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