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清
以前在劳教所邪党强压下所写、所做的诽谤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