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贺新、李阿龙、王金锋
以前所想、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9/144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