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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曾庆艳 我是98年得法的。2002年6月份的一天早上,我还在睡梦中,六、七个恶警非法闯入家中,带头的说:“把法轮功带走。”我顺从它们上了车。当时有一恶警对我说:“你这么年轻,让你签名你就签了吧。”我没签。我们被非法押送洗脑班去。到了那里,每天都遭到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因怕心,我写了“三书”,同时还替别人写了“三书”。出来后又向居民委交了“保证书”。我背叛了大法,背叛了师父,对不起同修。现在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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