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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火荣、林全珍 在大法遭到邪恶迫害初期,我在派出所所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论及所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在洗脑班所说的对师父不敬的话及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过错,洗刷污点,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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