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农真
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晚,邪恶强迫我签名“不炼法轮功”,我就叫女儿给我签了字“不炼功”。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