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立伟
本人曾发过誓言。在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从新归正自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今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