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玲、刘桂花
由于自己学法少,怕心重,与母亲一起将大法书撕毁,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声明: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