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凤荣
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他人代我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及诽谤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