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喆
任何人以本人名义所写、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及本人所做的不符合标准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