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宝山
我于九九年得法。九九年七二零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以后,我所写的“保证书”声明全部作废。决心学法炼功,证实大法,洗刷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0/144335.html